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社区教育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发挥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激励作用,以进一步全面提高我省社会教育水平,同时为培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做好准备,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开展2026年“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介范围
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范围为我省各级各类社会教育(包括青少年校外教育、在职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机构及教学、管理、科研人员在社会教育教学改革、建设和管理工作中所取得的成果。
二、推介名额
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工作严格遵循“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的根本原则。各设区市须立足本地社会教育发展实际,在全面梳理、择优遴选的基础上,对申报成果的真实性、创新性、实用性和推广价值进行严格审核与综合评估。为确保推介成果能够充分代表区域社会教育的最高水平,各设区市最终推介上报的优秀成果名额原则上不超过20个,坚决杜绝片面追求数量、降低评选门槛或平衡照顾等现象,真正实现优中选优、好中选好,以高质量成果引领社会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鼓励省内各高校积极参与,每高校上报名额不超过2个。
三、遵循原则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三)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四)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带动提高社会教育人才培养能力。
四、组织领导
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工作,由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负责,设立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委员会,负责实施教学成果推介工作。
五、材料提交
(一)本次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相关材料通过“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项目申报”栏上传,实行一项一报,各地申报材料由各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统一审核、初选后进行推介。申报时间为9月10日至10月20日,各设区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审核时间为10月21日至10月30日。各高校统一审核后单独上报。
(二)具体需提交以下材料:
1.《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申请表》(附件2)。
2.支撑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所有支撑材料汇编在同一个PDF文档中)。
六、注意事项
(一)此次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取得的时间阶段原则上应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前的成果。
(二)以往已推介成果不再重复申请。已获推介成果再版的,其修订、增补内容须超过30%以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再次申请。
(三)以外文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申请推介时应当附有中文全文翻译,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施健 联系电话:025-86265339
“江苏学习在线”技术咨询:倪婉璐,电话:025-86265533
附件:
1.
附件1:2026年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工作安排 (1).docx
2.
附件2: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申请表.docx
3.
附件3:江苏省社会教育教学成果推介汇总表.xls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6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