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放大学文化书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服务招标公示
发布人:倪婉璐  发布时间:2025-11-24   浏览次数:47

为科学决策、规范推进校园文化“书吧”建设,江苏开放大学拟对“江苏开放大学文化书吧”项目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现公开征集具备相应资质的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江苏开放大学文化书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2. 建设单位:江苏开放大学

3. 建设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定淮门校区东北角绿地。

4. 项目内容:利用校园内现有闲置绿地,建设一个集形象展示、招生宣传、休闲阅读、文化展览、学术交流于一体的校园文化书吧,总建筑面积约815.38平方米。

5. 项目现状:项目已完成初步概念设计与可行性研究,规划指标符合性核查等前期工作。

二、稳评工作目标与范围

1. 工作目标:识别、分析本项目在决策、准备、实施及运营阶段可能引发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评估风险等级,提出科学、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形成客观、公正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为项目顺利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2. 评估范围:重点围绕项目建设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及对周边环境、利益相关方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2.1.规划与政策符合性:评估项目与城市规划、用地性质、绿地率调整等的合规性及潜在争议。

2.2.生态环境影响:评估施工期(噪音、粉尘、废水、建筑垃圾)及运营期(生活垃圾、污水)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影响及公众接受度。

2.3.交通与安全:评估施工车辆进出、物料堆放对校园内部及周边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评估运营期人员聚集带来的安全(消防、治安)隐患。

2.4.利益相关方影响:评估项目对校内师生(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周边社区居民(宝船社区)、相关管理部门(规划、城管、消防、园林、交通等)的潜在影响及诉求。

2.5.施工管理风险:评估施工组织、安全管理、文明施工等措施是否到位,能否有效控制对周边环境的干扰。

2.6.文化与社会认同:评估项目作为校园文化窗口的公众接受度和预期社会效益。

2.7.特殊风险点:重点关注树木移栽(需向园林部门申请)、绿地率补偿方案(方案一或方案二的选择与影响)、停车位调整等可能引发关注的问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熟悉国家及江苏省、南京市关于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规程。

3.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相关领域(如社会学、公共管理、法律、工程管理等)的专业背景或丰富实践经验,并主持过类似项目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和行业处罚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服务内容及成果要求

1. 服务内容:

1.1.制定详细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1.2.全面收集与项目相关的政策文件、技术资料及利益相关方信息。

1.3.通过实地勘察、问卷调查、访谈街道(与学校相关部门、宝船社区、可能受影响的师生代表等)、文献分析等方式进行风险调查。

1.4.准确识别项目各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1.5.采用科学方法进行风险估计、风险等级评判。

1.6.编制内容全面、数据详实、分析透彻、结论明确、措施可行的《江苏开放大学文化书吧建设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

1.7.协助建设单位就评估报告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评审。

2. 成果要求:提交最终版《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纸质版3份,电子版(PDF及可编辑文档)1份。报告需通过专家评审或相关主管部门认可。

五、投标文件组成

1.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包括工作思路、技术路线、人员配备、时间计划等)。

4. 项目团队主要成员简介及相关证明材料。

5. 服务报价明细表。

6.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六、时间安排及联系方式

1. 公告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11月28日。

2.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30日23:59前(以收到时间为准)。

3. 递交地点/方式:江苏开放大学定淮门校区图书馆421办公室,或电子邮箱:zhxin@jsou.edu.cn

4. 联系人:周昕

5. 联系电话:86265363;15205178500

七、评选办法本校将组建评标小组,根据投标人的资质、业绩、工作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团队实力、报价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择优确定中标单位。

八、其他

1. 投标人应对其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 招标人有权对中标候选单位进行考察。

3.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江苏开放大学所有。

欢迎符合条件的企业或机构积极参与投标。

 

                                   江苏开放大学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