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2、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阶段性考核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4-11-07浏览:39

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推进全省“优质项目化基地”持续高质量发展,根据《“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社教指〔2023〕15号)及《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24〕12号)的有关要求,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2022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评估验收工作和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中期检查工作,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共考核2022、2023年度立项“优质项目化基地”44家,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苏社教指[2024]33号公布2022、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阶段性考核结果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