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05浏览:10

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塑造“学习苑”项目品牌,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相关精神和要求,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星级奖励发放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星级奖励发放工作

1.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学习苑”建设经费的监督机制。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对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专项经费进行跟踪问效,并将专项经费使用效率、项目实施绩效等纳入综合考核,进行评估。

请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于10月15日前报送“学习苑”三年建设经费的详细台账,按时间顺序以Excel形式制作汇总表,并按表格内容依次附上详细的票据复印件,制作成册,同时配以文字说明经费使用的绩效情况。将加盖共建开放大学公章后的纸质材料扫描成电子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相关财务、审计人员开展专项审计。

2.根据2023年9月对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考核、评估、定级结果及《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文件精神,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对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进行统一挂牌并给予一次性奖励。一次性奖励经费依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发放至共建开放大学。各共建开放大学应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并符合各单位财务相关要求和规定。

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欣怡,联系电话:025-86265339,电子材料接收邮箱:827181113@qq.com。

 

附件:苏社教指2024[19]号关于开展2024年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1).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