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推进“游学”项目持续高质量发展,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游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及2022、2023年度“游学”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游学”项目建设申报工作
“游学”项目是以学习者为中心,结合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发展特性,深度嵌入“教育”与“学习”元素,为各类居民提供多样化教育服务的社区教育项目。“游学”项目的建设申报根据《“游学”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开展。
(一)申报对象及范围
“游学”项目的申报主体由各级开放大学及社区教育机构牵头,遴选条件相对成熟、管理相对规范、有一定特色化、主题化、类型化的项目进行申报。项目鼓励多方联合建设,充分整合、利用各方资源。
(二)项目周期
“游学”项目的建设周期为两年。项目建设运行一年后,江苏开放大学将根据项目开展的实际情况,进行“游学”课程视频资源设计与制作;项目建设周期完成后,江苏开放大学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估验收工作。
(三)申报条件
1. 教育性原则。“游学”项目要结合不同学习群体的身心特点、接受能力和实际需要,注重系统性、知识性、科学性和趣味性,为不同学习群体的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空间。
2. 实践性原则。“游学”项目要因地制宜,呈现地域特色,引导不同学习群体在与校园学习、工作场所、日常生活不同的环境中拓展视野、丰富知识、了解社会、亲近自然、参与体验。
3. 安全性原则。“游学”项目要坚持安全第一,建立安全保障机制,明确安全保障责任,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确保不同学习人群的安全。
4. 共享性原则。“游学”项目以公益性为主,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努力形成资源共享、合力共建新格局。
(四)材料提交
本次“游学”项目的建设申报工作由各申报单位通过“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项目申报”栏上传申报,申报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申报单位需同时上传(申报书word版、盖章pdf扫描版和佐证材料)。各设区市开放大学于7月8日前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统一审核意识形态后,遴选、推荐至江苏开放大学(各大市至多3个),同时将汇总表word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望各地高度重视“游学”项目的建设和打造,遴选符合条件的项目积极申报。
二、2022、2023年度“游学”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
在扎实推进课程建设与特色品牌打造的基础上,做好2022、2023年度“游学”项目阶段性总结工作。请2022、2023年度“游学”项目承建单位从学习满意度、服务地方产业、融入地方文化、课程建设、社会影响力、存在的问题、改进措施等方面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撰写阶段性总结报告。总结报告由各考核单位通过“江苏学习在线”(www.js-study.cn)“项目申报”栏提交,提交时间2024年6月1日至6月30日。各考核单位需同时上传(总结报告word版和盖章pdf扫描版),各设区市开放大学于7月8日前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统一审核意识形态后,报送至江苏开放大学。逾期不再受理。
江苏开放大学将于7月启动2022年度“游学”项目的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考核结果支付建设经费。
三、联系方式
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
邮编:210036
联系人:刘欣怡,联系邮箱:827181113@qq.com,联系电话:025-86265339。
附件:苏社教指[2024] 14号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zip
苏社教指〔2023〕18号关于印发”游学“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4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