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社会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开大(苏城院)〔2023〕33 号),以下项目经学院申报,社会教育处审批通过。
学院名称 | 培训中心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项目来源 | 收费标准 |
环境生态学院 | 绿艺教育培训中心 | 垃圾分类指导培训 | 2024.05.27-2024.06.02 | 委托培训 |
|
社会教育处
2024年5月27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社会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开大(苏城院)〔2023〕33 号),以下项目经学院申报,社会教育处审批通过。
学院名称 | 培训中心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项目来源 | 收费标准 |
环境生态学院 | 绿艺教育培训中心 | 垃圾分类指导培训 | 2024.05.27-2024.06.02 | 委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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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处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