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社会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开大(苏城院)〔2023〕33 号),以下项目经学院申报,社会教育处审批通过。
学院名称 | 培训中心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项目来源 | 收费标准 |
外国语学院 | 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 线下:2024.5.6-2024.5.10 线上2024.6.30前 | 委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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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处
2024年4月30日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举办非学历教育管理规定(试行)》(教职成厅函〔2021〕23号)以及《江苏开放大学(江苏城市职业学院)社会教育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苏开大(苏城院)〔2023〕33 号),以下项目经学院申报,社会教育处审批通过。
学院名称 | 培训中心名称 | 项目名称 | 项目时间 | 项目来源 | 收费标准 |
外国语学院 | 国际教育培训中心 |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托养机构管理人员培训 | 线下:2024.5.6-2024.5.10 线上2024.6.30前 | 委托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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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教育处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