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社区教育中心:
根据《“游学”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社教指〔2023〕18号)及《关于组织开展 2023年度“游学”项目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23〕21号)的有关精神,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2021年度“游学”项目评估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专家现场评审,共考核2021年度立项“游学”项目11家,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
苏社教指[2023]38号关于公布2021年度“游学”项目评估验收考核结果的通知.pdf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