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13浏览:10

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继续教育与学习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地发挥学习体验基地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满足居民多元化的学习需求,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决定开展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总结、评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工作要求

请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开放大学积极组织,按照《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社教指〔2020〕14号)的要求对2021年立项的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名单见附件1)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优工作。

二、材料报送

立项建设单位填写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工作总结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由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开放大学于11月30日前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总结材料包括总结表、总结汇总表(附件3)和佐证材料(包括立项建设以来学习体验项目及课程开展情况、培训及活动推进情况、宣传报道等),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570746@qq.com,邮件主题名为“xx市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总结材料”。联系人:张倪雨,联系电话:025-8626533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399 号江苏开放大学,邮编:210036。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总结、评优工作的通知.rar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