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社区教育中心:
根据《“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苏社教指〔2023〕15号)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社区教育内涵建设,推进全省“优质项目化基地”持续高质量发展,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建设申报工作、2022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中期检查工作和2021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评估验收工作,经材料审核、专家评审,立项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20家,考核2021、 2022年度立项“优质项目化基地”44家,现对评审结果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苏社教指[2023]30号关于公布2023年度“优质项目化基地”立项名单及2021、2022年度“.pdf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