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29浏览:258

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各设区市、县(市、区)开放大学、各社区教育中心:

为进一步发挥“养教联动”基地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养教联动”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老年教育,提高老年人的生命和生活质量,促进终身教育体系的完善,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拟继续组织开展2023年度“养教联动”基地申报创建工作。同时,为总结项目发展经验,提升基地后续服务质量,决定对2021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对2022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开展阶段性建设考核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3年度“养教联动”基地申报创建工作

(一)申报程序

1.请各设区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按照《“养教联动”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苏社教指〔2023〕10号)要求积极组织并指导区域内有意向创建的单位进行申报,做好资格审核、初评、推荐工作,各设区市推荐至少1家、至多3家单位。

2.申报单位填写“养教联动”基地建设申报书(附件1),并加盖公章连同相关辅证材料,由各设区市社指中心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申报材料包含申报书、申报汇总表(附件2)和佐证材料,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570746@qq.com,邮件主题名为“xx市养教联动基地申报材料”。联系人:张倪雨,联系电话:025-8626533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 399 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邮编:210036。

3.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公示后,择优公布2023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名单。

二、2021年度“养教联动”基地评估验收及2022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建设阶段性考核工作

为更好地提升老年人的学习获得感,创新老年教育模式,提升老年教育现代化水平,同时深入了解基地建设和推进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提升服务质量,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养教联动”基地评估验收及2022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建设阶段性考核工作,请各设区市社指中心积极组织相关工作开展。 

(一)材料报送

请2021年度“养教联动”基地(附件3)立项建设单位填写“养教联动”基地评估验收工作考核表(附件4),2022年度“养教联动”基地(附件5)立项建设单位填写“养教联动”基地建设阶段性工作考核表(附件6),并加盖公章,由各设区市社指中心于6月25日前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总结材料包括总结表和佐证材料(包括立项建设以来基地所开展的老年教育特色项目及课程开展情况、教学成果、宣传报道、社会反响等),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570746@qq.com,邮件主题名为“xx市养教联动基地总结材料”。

(二)现场考核

请各设区市社指中心、开放大学及“养教联动”基地相关建设、指导单位根据《“养教联动”基地建设管理办法》开展相关自查自评工作,对照评估指标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并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各设区市可事先开展初评工作。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后续将组织专家对2021年度及2022年度立项的“养教联动”基地开展现场考核工作。

老年教育是终身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养教联动”基地建设是积极履行老年教育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应足够重视,可给予一定经费支持老年教育活动的开展,扩大老年教育供给,实现老有所教、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老年教育发展新格局。

附件:关于开展2023年度“养教联动”基地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rar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