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开放大学(社指中心)、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相关承建单位: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16〕25号)和《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相关精神和要求,为进一步发挥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塑造“学习苑”品牌,现组织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主题风采案例征集活动及2019年度立项建设的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评估验收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喜迎二十大 我心永向党”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主题风采案例征集
(一)主题名称
案例征集以“喜迎二十大 我心永向党”为主题,展现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各建设点的教学成果。
(二)征集对象
江苏开放大学立项建设的59家“学习苑”。
(三)案例要求
1.案例内容切合主题,突出“学习苑”教育主体和教学特色,充分展现教育元素,强化教与学的成效。
2.案例内容发生时间应为2022年4月以来以“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为主体,围绕“喜迎二十大 我心永向党”专题开展的相关教育培训活动等。
3.案例以WORD版本报送,字数不少于3000字,图文并茂(三张代表性的图片)。
(四)具体安排
1.以各市开放大学为组织单位。各“学习苑”建设单位将主题风采案例纸质版本(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集中报送至市级开放大学,由市开放大学审核后,加盖公章统一报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电子版本一并报送。
2.征集的案例由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奖。奖项设置:一等奖为案例数量的8%,二等奖为案例数量的15%,三等奖为案例数量的30%,优秀奖若干。
3.各市报送材料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报送文件名:大市名+“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主题风采案例(数量),单个文件命名为:“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XX点)”主题风采案例。
二、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评估验收工作
请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于10月12日前提交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点)建设报告(不少于8000字)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根据“学习苑”建设标准和规范(包括标识)进行自查工作,按照“学习苑”建设评估指标(修订)准备评估验收相关材料。请各市开放大学在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于10月中旬先期安排预评工作。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会同财务、审计相关人员对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开展评估验收工作,并根据检查结果,划拨相应的建设经费,评定相应的星级。
请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将纸质报送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共建开放大学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汇总本区域报送材料后,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命名为“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点)建设报告”,并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项目联系人:丁晓华,电话:025-86265339。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邮编:210036。
附件:关于开展2022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相关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