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和改进社会教育处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全面落实部门巡察整改相关工作,修订了《社会教育处关于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实施办法》,建立并落实了培训旁听制度。
社会教育处在落实巡察整改落实工作中,坚持在抓“实”上下功夫,采取计划安排和随机安排相结合的办法开展旁听工作,对各级各类社会教育培训、研讨会、讲座、论坛等进行动态管理,对可能会出现的不当言论进行即时叫停、纠正。旁听结束后,旁听员就会议内容与情况及时进行反馈。
通过实施培训旁听制度,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进一步提升了社区教育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能。
(文:刘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