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江苏省在线学习202110 “月度之星”的决定
发布人:任红  发布时间:2021-11-29   浏览次数:715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 省政府《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好“江苏学习在线”等数字化学习平台、健全终身学习制度体系、加快建设学习型社会有关精神,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以“江苏学习在线”为基础平台,扎实推进我省数字化学习联盟建设,服务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现据《江苏省在线学习组织工作及学习之星评选办法》(苏社教指〔2020〕1号)关于在线学习“月度之星”的遴选条款,对2021年10月1-31日“江苏学习在线”及联盟网站的全省在线学习数据信息进行统计,决定对达到“月度之星”遴选标准的学习用户给予优秀表彰。

学习平台十月份实际开放24天,全月共有激活账号7328个,人均完成学分67.97分,人均学习强度12.79分、人均活跃指数24.72%。月度激活账号中,实名认证且行政区划标识完整的用户计4684个,人均完成学分84.97分,人均学习强度13.16分、人均活跃指数26.95%。实名用户月度完成学分达到240分的用户计395人,人均学习强度16.57分、人均活跃指数91.34%。遴选活跃指数≥80%的数据,计有338个学习账号获得202110“月度之星”入围资格,入围名单于2021年11月16-21日通过“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及“江苏社教管理交流”QQ群(群号:369698897)进行了公示。另有4位达标学习用户及时完善了用户注册信息。

根据公示结果及表彰程序,决定对无锡市-江阴市-澄江街道陈澄、镇江市-句容市-茅山风景区管委会周清筠、扬州市-高邮市-高邮街道潘跃明、泰州市-高港区-刁铺街道陆成庆、盐城市-东台市-许河镇崔亚琴、扬州市-高邮市-高邮街道张爱芳、南通市-启东市-汇龙镇仇向华、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镇吴卫华、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陈仁茂、泰州市-泰兴市-分界镇徐小燕等340位社区居民,给予江苏省在线学习202110“月度之星”优秀表彰。

附件:省社指办202115关于表彰江苏省在线学习202110“月度之星”的决定.pdf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办公室

2021年11月25日

 

抄送:省教育厅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