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及相关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9-06浏览:797

各市教育局(社指中心)、开放大学:

为全面贯彻执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和江苏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开展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进一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满足居民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全民终身学习,加快推进学习型社会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及相关建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工作

(一)创建目标

学习体验基地的创建旨在整合、利用社会非教育部门主管的各类资源,促进社会优质公共教育和文化资源的融合,以提供更为丰富、多样的学习活动,拓宽居民终身学习路径,创新居民学习方式,开拓社会教育新领域。

学习体验基地应突出自主性、感受性、互动性、实践性等体验式学习的特征,引导居民主动学习探究和参与互动感受,通过各类学习体验活动,搭建居民自主学习新平台,让居民在体验过程中充分享受学习的快乐,增强体验学习的内涵活力,为构建“人人皆学、时时能学、处处可学”的学习型社会助力。

(二)创建范围

各地应积极挖掘整合辖区内的各类资源,吸纳区域内科技、文化等不同系统共同参与,实现跨部门统筹、协调与合作,开展如传统文化、创意手工、文体艺术、生活民俗、红色文化、科普教育、智慧生活、陶艺创作、科技体验、农业观光等学习体验项目。以下各类均可申报:

1.各级各类图书馆、文化馆、科技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农家(社区)书屋和体育馆等社会公共文化设施。

2.有影响力、社会反响较好的非学科类社会教育培训机构。

(三)创建要求

1.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地与相对完善的设施设备,有专人负责学习体验基地的创建、协调、沟通和活动开展工作,形成项目专管模式。

2.根据居民的学习需求,确定工作目标和计划,精心设计常态化体验项目和专题性体验活动,有计划地开展学习体验,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公告、有记录、有总结。

3.活动内容设计基于自身基础发展特色,学习体验流程清晰。活动形式注重实地体验与数字体验相结合,可以是讲座、课程、参观、沙龙,也可以是表演、DIY、体验等。

4.保持一定的活动开展频率。每个学习体验基地开展活动不少于每周一次,能针对不同人群开展社会教育工作。

5.属地教育局和开放大学对基地建设、项目运行、服务特色等方面负有指导和监督义务,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交流会,通过诊断、评价、总结,进一步推进学习体验基地建设进程。

6.学习体验基地应将体验活动逐步整合成课程,形成特色和品牌。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深化提高,加强服务指导,拓展体验式学习项目,开发体验式学习课程,开展体验式学习的课题研究,力争有新的突破和创新。

7.注重加强对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的宣传工作,依托各类媒体,扩大居民对学习体验基地的知晓度。搭建学习体验基地之间的学习交流平台,促进学习体验基地、社会教育机构之间的学习互动。孵化出更多的学习品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学习体验模式,不断探索网上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实现居民学习方式的新变革。

(四)创建说明

1.有意向创建的单位可填写《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申报表》(附件1),同时申报单位需制订详细的学习体验基地建设方案。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对各地上报的学习体验基地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需要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考核,择优公布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名单,授予“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铭牌。

2.学习体验基地建设周期一般为两年。对学习体验基地实施动态管理,创建过程中,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导建设情况。

3.两年建设周期结束后,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针对学习体验基地开展特色评选和表彰活动,激励和促进学习体验基地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

4.对于运行顺畅、参与人数多、社会反响好的省级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优先将其创建为“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

二、“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

2018~2020年已被列为“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及省级游学基地等,且运行比较成熟的单位可积极申报。

(二)申报要求

填写《2021年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表》(附件2),并将自创建为“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及“江苏省社会教育游学基地”以来,面对全体居民所开展的教育活动作为支撑材料一并报送。支撑材料应包括专项工作目标和计划、方案、公告、记录、总结、工作交流会、活动图文、宣传报道等。

(三)工作任务

1.结合自身区域发展实际,推进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管理的规范化、特色化和长效化发展。

2.结合区域发展特色,激发社会活力,构建跨体系合作网络。

3.聚焦区域特色,丰富体验式学习内涵,推动课程建设,形成区域特色鲜明的品牌效应,提升终身教育发展水平。

4.发展互联网新媒体优势,探索建立“市民网上学习体验”的模式,扩大学习体验基地的辐射效应。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管理,制定相应的配套措施,将学习体验基地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纳入到单位的日常工作之中。

2.开展交流合作,协同推进学习体验基地的融合发展。

3.加强宣传推广,宣传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工作,扩大市民对基地的知晓度;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实践成果、成功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推动长三角社区教育、老年教育协同发展。

三、报送要求

(一)请各市教育局(社指中心)、开放大学做好本区域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及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事宜的宣传、组织工作,由各市开放大学汇总申报材料后,在市教育局的指导下共同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原则上各市最终可推荐2—3个“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1—3个“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省社指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公布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及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名单。

(二)学习体验基地由属地教育局和开放大学指导,当地开放大学协助管理。

(三)请各市开放大学于2021年10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公章)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相应的建设方案及申报汇总表(附件3);“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相应的支撑材料及申报汇总表(附件4)。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邮编:210036。电子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846570746@qq.com。联系人:张倪雨,电话:025-86265339。

四、已有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总结、评优工作

(一)阶段性总结、评优

为了更进一步地发挥学习体验基地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满足居民多元化的学习需求,推进全民终身学习活动的持续深入开展,现组织开展已有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附件5)阶段性总结、评优工作。请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积极组织,按照《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已有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开展阶段性总结工作。江苏省社会教育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开展评审评优工作。

(二)材料报送

立项建设单位填写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阶段性工作总结表(附件6)并加盖各市开放大学及教育局公章,由各市开放大学于10月15日前统一报送至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总结材料包括总结表、总结汇总表(附件7)和佐证材料(包括立项建设以来学习体验项目及课程开展情况、培训及活动推进情况、宣传报道等),一式一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6570746@qq.com,邮件主题名为“xx市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总结材料”。

 

附件: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社会教育学习体验基地创建、长三角市民终身学习体验基地申报及相关建设工作的通知.rar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