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06-09浏览:787

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省级游学项目承建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省级游学项目高质量持续发展,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创建工作及2018、2019、2020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学分认证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游学”项目建设的指导意见》(苏社教指〔2021〕10号)文件精神,拟组织开展2021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创建工作

(一)申报要求

游学项目建设申报主体为各级开放大学和有关社区教育机构。请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各市开放大学汇总本区域游学项目申报材料后,会同市教育局进行遴选,择优推荐。各市最终推荐1-2个游学项目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项目认定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邀请专家对各市报送的游学项目进行材料预审和现场考核,择优公布2021年度江苏省游学项目名单,授予“江苏省社会教育游学基地”铜牌。

(三)项目管理

游学项目的建设管理由属地教育局指导,当地开放大学管理。申报2021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原则上应在市级游学项目基础上遴选,需制订完整的建设方案及游学项目课程内容设计;游学项目建设条件保障主要由地方教育局和开放大学负责,建设过程一般为两年,在建设过程中,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统一建设游学课程资源,并采取中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督导游学项目建设工作。

(四)请各市开放大学于2021年6月30日前将本市推荐的游学项目相关的《游学项目申报表》(附件1)、建设方案、游学项目课程内容设计等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图书馆楼0423室,邮编:210036,联系人:丁晓华,联系电话:025-86265339,同时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二、2018、2019、2020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建设工作

(一)在扎实推进课程建设与特色品牌打造的基础上,做好2020年度省级游学项目阶段性工作总结

请2020年度省级游学项目承建单位和共建开放大学对项目建设情况,从学习满意度、服务地方产业、融入地方文化、课程建设、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总结分析,提炼经验,反思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请各市开放大学汇总好本区域内2020年度省级游学项目的阶段性总结报告,加盖承建单位和共建开放大学公章后,于2021年9月15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二)召开省级游学项目学分认证工作推进会

为提升游学项目的规范化建设,做好学习成果的记录、认证、转换等工作,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同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对2018、2019、2020年立项建设的省级游学项目召开学分认证工作推进会,就游学项目学分认证的流程、规范、要求等作详细的解读和宣传。

各市教育局(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开放大学应指导督促各游学项目承建单位完善项目建设与材料准备,包括目标定位、考核评价、学习内容、质量控制、支持服务、师资队伍等,并于2021年9月15日前报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协同江苏省终身教育学分银行对申报学分认证的省级游学项目进行逐一的学分认证工作。

1.会议时间:6月28-29日,28日上午报到。

2.会议地点:无锡君来梁溪饭店(无锡市梁溪区中山路177号)

3.参会对象:各市教育局社会教育相关负责人1名,2018、2019、2020年度立项建设的省级游学项目承建单位负责人和指导游学项目开展的相关开放大学负责同志各1名,共计3名。

4.其他说明:参会人员住宿费、往返交通费用由各单位自理。请各市开放大学汇总本区域内省级游学项目学分认证推进会参会人员名单,于6月18日之前将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附件: 关于2021年度省级游学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