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
为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回顾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光辉历程,歌颂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建设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根据《关于举办2021年全省社区教育系列大赛的通知》(苏社教指〔2021〕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2021年江苏省社区摄影大赛,展示我省社区教育新风采,营造和谐、健康、向上的社区文化氛围,共享社区教育成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承办单位:扬州开放大学
扬州市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大赛主题
大赛以迎接建党100周年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城市发展、乡村振兴、抗击疫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为主题,充分展示祖国大好河山、自然景观、城市风貌、人文历史、民俗风情、社区教育、乡村振兴等内容。
三、参赛对象
江苏省社区居民(不限年龄)。
四、大赛要求
(一)征稿细则
1.作品体裁、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均可,单幅、组照均可,组照限6幅以内。
2.投稿作品必须取材于江苏境内,并说明具体拍摄地点。对于拍摄地域存疑的作品,投稿者应与承办方委托的律师共赴拍摄地,经勘查确定作品在指定区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承办方承担;经勘查无法确定作品在指定区域范围内拍摄的,有关律师费、差旅费等由投稿者承担;投稿者未配合勘查的,其参赛资格将予以取消。
3.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文件,文件大小一般在5MB以上。图片需按照统一规格进行裁剪处理,一般为3:2、4:3、1:1、16:9等,长边一般为1000—2000像素,短边一般不少于1000像素。
4.投稿作品可进行裁剪和色彩处理,但不得在原始文件上进行局部图像的删减、增加或进行夸张性的色彩改变。投稿作品允许适当后期处理,但所有投稿作品不得对原始图像进行任何影响真实性判断的改动。
5.投稿作品创作年限不限,须为参赛者独立或合作完成,不具有知识产权争议。翻拍作品不得参与。凡已参加往年全省社区摄影大赛的作品不得再次投稿。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投送作品的作者,并对该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合法权益。
6.对于足以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入展资格。“妨害公序良俗的作品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可能严重误导公众认知、具有欺诈性质等一切违反法律、道德、公共秩序或善良风俗的情形。
7.主、承办单位有权在著作权存续期内,以复制、发行、展览、放映、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使用入展作品,并不支付报酬。参加本次比赛即视为参赛者允许主、承办单位将作品用于大赛展览、社区教育公益宣传以及老年教育各类教学资源。
8.不符合本征稿要求的作品,评委会视同无效作品处理。
9.本次活动不收参赛费,不退稿。投稿作品在发送过程中损毁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10.参赛情况与获奖作品实行公示制度,入围作品及作者名单将在“江苏学习在线”官方网站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在此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网上点评。
11.本次大赛的征稿细则解释权属于主、承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征稿所有要求。
12.以赛促学,注重教学过程。各市在申报作品的同时应提交开展摄影教学教育活动的支撑材料,以此作为组织奖评审的重要佐证。
(二)征稿时间
请各市开放大学按照文件要求于2021年5月28日前提交参赛作品。
(三)投稿须知
所有参赛作品由各市开放大学汇总后提交至承办方,原则上各市提交作品不超过100幅。参赛者须按要求填写真实的个人参赛信息详表(附件1)。各市开放大学填写汇总统计表(附件2),并连同参赛作品一并以“XX市省社区摄影大赛”命名发送至609215810@qq.com邮箱。资料不全的作品,承办方有权取消其参选资格。承办单位承诺保护投稿人非公开信息。
(四)评审办法
拟邀请相关专家,在保证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客观评审,评审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将设置一等奖6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20名、优秀奖100名、优秀组织奖6个、组织工作先进个人10名。获奖作品将收入摄影作品集,每位获奖作者不论名次均获赠1本。
(六)表彰与宣传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对获奖者、优秀组织单位及组织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颁发荣誉证书。获奖作品将在“江苏学习在线”等网站进行宣传。
本次摄影大赛开设QQ交流群(群名:“2021年江苏省社区摄影大赛交流群”,群号:581138875),请各市开放大学指定联系人及时入群,入群申请务必标明“大市名+县区+姓名”,入群后按同要求修改群名片,以便开展工作交流和咨询。欢迎参赛选手加群交流讨论。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