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首批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承建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相关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20〕11号),首批2016年创建的学习苑承建单位已按照要求完成先进个人申报、建设经费绩效情况报送等工作。在承建单位推荐、各市遴选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的开展,现公布首批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先进个人名单及首批星级“学习苑”一次性奖励发放名单,名单见附件。
星级学习苑一次性奖励经费依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规定发放至共建开放大学。各共建开放大学应有相应的奖励办法,并符合各单位财务相关要求和规定。
希望各地教育局、开放大学、承建单位继续以创促建,做好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相关工作,为全民终身学习助力。
附件:关于公布首批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先进个人及星级学习苑建设一次性奖励发放名单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