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16〕25号)和《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相关精神和要求,为更进一步地发挥“学习苑”在社会教育中的示范引领作用,依托“学习苑”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教育活动,塑造社会教育品牌,现组织开展2017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评估验收及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中期检查、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2017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评估验收及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中期检查工作
请2017、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于10月20日前提交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点)建设报告(不少于8000字)及相应的佐证材料,并根据“学习苑”建设标准和规范(包括标识)进行自查工作,按照“学习苑”建设评估指标(修订)分别准备验收、中期检查相关材料。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开放大学可于10月中旬先期安排预评工作。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于10月下旬至11月对2017、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分别开展评估验收和中期检查工作,根据检查结果,划拨相应的建设经费。针对2017年的学习苑,根据评估验收结果,评定相应的星级,给予一次性奖励。
请2017、2019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将纸质报送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共建开放大学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市开放大学,市开放大学汇总本区域报送材料后,一份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一份报地方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命名为“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点)建设报告”,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二、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申报工作
为更好地推进和开展社会教育工作,扩大“学习苑”在全省的影响力,现开展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申报工作。请各地积极组织申报,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市开放大学。各市开放大学在各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遴选、推荐、上报1-2个学习苑建设单位。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现场考核、发布立项建设名单。
“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建设评估指标(修订)、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修订)、建设申报书(修订)均已上传至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QQ群,群号:244409575,请根据要求申报,申报截止日期2020年10月20日。请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一份)加盖共建开放大学公章后,报送至市开放大学,由市开放大学会同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择优报送,纸质材料寄送至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电子材料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市2020年度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675485467@qq.com。
联系人:丁晓华,联系电话:025-86265339,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399号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图书馆楼0423室,邮编:210036。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