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系统开展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调研及督导试点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5-27浏览:723

各级开放大学:

根据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厅等要求,开放大学应在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学习需求、促进全民终身学习的过程中发挥领军作用。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开大〔2018〕101号)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全省开放大学系统转型发展,广泛开展社会教育,为完善江苏终身教育体系、推进教育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现组织开展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调研及督导试点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调研督导时间

2019年6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调研督导对象

市县开放大学(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调研督导内容

根据《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开大〔2018〕101号)文件内容,详见附件。

四、调研内容

(一)社会教育工作运行体制机制;

(二)社会教育项目(学习苑、养教联动基地、老年教育示范点、教师教学能力大赛、游学基地、学习体验基地、名师工作室、老年开放大学建设等)开展、运行情况及问题;

(三)数字化学习平台建设(联盟网站、子站对接等)及推进情况;

(四)资源建设与资源整合(教材、案例、影视、图片、课件、微课、微视频等教学课程资源,教师、教具、基础设施等教学后援资源,校外各类博物馆、图书馆、体验馆、科技馆等非教育部门整合支持资源等);

(五)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六)特色创新项目开展情况;

(七)《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执行情况。

五、其他说明

(一)本次开展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调研及督导试点工作,重在更好地推动全省开放大学系统社会教育工作,督促各级开放大学从组织架构、队伍建设、经费投入、内涵建设等多方面进行完善,以期更高质量地助力学习型社会的建设。

请各级开放大学严格按照《关于加强和完善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苏开大〔2018〕101号)文件执行,发挥开放大学在社会教育领域的主体作用,更好地服务于我省全民终身学习和终身教育的发展。

(二)调研、督导形式以听取汇报、工作交流、资料查阅与现场查看为主。

附件:关于在全省开放大学系统开展社会教育服务能力建设调研及督导试点工作的通知.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19.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