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教育局,各市、县(区)开放大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社区教育发展的意见》(教职成〔2016〕4号)、《江苏省教育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加快发展社区教育的实施意见》(苏教社教〔2017〕1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老年教育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6〕74号)精神,促进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课程建设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发展,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研制了《江苏省社区教育课程建设规范(试行)》及《江苏省社区教育通用型课程分类标准(试行)》。经过专家评审,现面向全省公开发布,请各级开放大学及社区教育机构认真研究,结合本地区居民终身学习需求,开展社区教育资源和课程建设。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