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
江苏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苑2017年9月立项,现已运作一年,根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指导性方案(修订)》的相关要求,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将对第二批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开展中期检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18年10月20日——25日。
二、检查程序
1.“学习苑”立项建设单位汇报建设、工作进展情况;
2.工作开展情况交流;
3.检查材料(按照建设评估指标准备,包括项目开展情况、经费使用列支明细、特色项目培育情况、典型案例介绍、人员制度建设情况、培训活动推进情况等);
4.现场考察;
5.检查组反馈检查意见。
附件: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第二批“学习苑”中期检查的通知(双文头).pdf
江苏开放大学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2018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