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教育局、开放大学,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教育局、开放大学:
根据江苏开放大学、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关于开展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工作的通知》(苏社教指〔2016〕25 号)的有关精神,经评审,核准通过第二批“学习苑”建设单位21个。现将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第二批(2017年度)立项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江苏开放大学将组织专家对各立项单位开展共建工作现场指导,按照动态管理的原则进行阶段成果评审与验收,并依据《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及阶段考核结果,分批次划拨共建经费。各市开放大学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建设方案(试行)》相关要求,加强对“学习苑”建设工作的指导。各“学习苑”立项单位应严格按照《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标准化建设评估指标(试行)》,完善项目建设方案,强特色、补短板,深入开展各类社区教育培训与活动,在区域社区教育工作中发挥更为广泛的示范辐射引领作用,推动社区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加强对“学习苑”建设工作的指导与督查,开创社区教育服务工作新局面。
请各市开放大学“学习苑”项目相关负责人、各“学习苑”立项单位相关负责人及时加入“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QQ群,群号码:244409575。申请人务必标明自己身份,并在入群后按照群公告的要求规范命名自己的群名片)。根据无纸化办公及厉行节约的基本原则,“学习苑”今后各项工作通知或文件,均将通过“江苏学习在线-政策导航”栏目及“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QQ群发布,原则上一般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各地在建设进程中遇到困难或问题,可在群中及时开展讨论与交流。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省社指办)项目联系人:施健,办公电话:025-86265533。
关于公布江苏开放大学“学习苑”2017年度立项名单的通知.pdf
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
二〇一七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