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节选】

时间:2017-06-16浏览:742

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节选】

(2010-2020年)

序言: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教育是培养人才、开发人力资源、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处于基础性、全局性、先导性战略地位。强省必先强教,实现现代化必先实现教育现代化。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2005年省委省政府作出加快建设教育强省、率先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决定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育工作者不懈努力,全省教育事业取得令人瞩目的成就。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学前教育不断加强,高中教育基本普及,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健康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快速推进,学校办学条件显著改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不断提升,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学有所教”目标基本实现,公民整体素质逐步提高,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中等收入国家水平,为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重要贡献,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教育事业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学校办学活力不强,区域、城乡、校际之间发展存在较大差距,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素质教育水平和教育质量需要提高,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省加快发展创新型经济、全面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阶段,也是深化教育改革、加快教育发展、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时期。随着工业化、城市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加快推进,依靠教育提高国民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依靠教育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依靠教育推动自主创新和管理创新,依靠教育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依靠教育提升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更为紧迫。全省上下必须坚定不移地把教育优先发展摆上突出战略位置,不断深化教育改革,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科学发展,着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国民教育、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资源共享的优质教育,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加快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切实增创人才和智力支撑新优势,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美好江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章 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扩大开放,坚持分类指导、分区规划、分步推进,以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育人为本、实施素质教育为主题,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促进教育公平为重点,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为动力,着力完善现代教育体系,着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着力建设人力资源强省,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方针

  优先发展。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建设教育强省、实现教育现代化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部署,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真正做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建设优先满足教育发展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育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校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充分激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着力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促进公平。坚持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健全覆盖城乡的现代教育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重点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缩小城乡、校际教育发展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加强早期教育,普及特殊教育,完善并落实困难群体子女就学扶持政策,让人民群众共享教育改革发展成果。

   改革创新。坚持以改革创新为强大动力,深化教育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招生考试制度和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学校管理机制、教育投入体制和教育评价制度。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鼓励基层和学校大胆探索、先行先试。进一步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引进海外优质教育资源,借鉴世界先进教育理念和管理经验,加快培养国际化人才,提高教育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的能力,增强教育的国际影响力。

   提高质量。坚持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推进教育发展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提升、从注重硬件建设向注重软件建设转变,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服务社会。坚持“三个面向”,瞄准世界教育先进水平,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各类人才的需求,着力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完善知识创新和知识服务体系,推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文化引领能力,着力提升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

  (三)战略目标

  适应“两个率先”战略部署,坚持教育优先发展、科学发展,到2015年,教育发展规模、教育质量、教育投入、教育贡献度继续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建成教育强省;到2020年,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成学习型社会和人力资源强省。

  实现更高标准的普及教育。学前三年教育全面普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60%以上。公民受教育程度显著提高,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12.2年,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达25.8%,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15年以上,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备。

提供更为丰富的优质教育。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学校教育与社会教育衔接,形成开放灵活、选择多样的人才培养“立交桥”。教育公平得到保障,素质教育全面推进,创新人才培养水平显著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扩大,省定优秀标准学校达80%以上,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达90%以上。

建成更加先进的教育设施。学校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特别是信息化程度达到发达国家平均水平。教育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教师运用信息技术能力明显增强,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实现多媒体教学。数字化教育资源有效开发,全省教育基础信息数据库、教育基础信息系统、教育信息服务平台全面建成。覆盖所有学校、便利全体学生和公民学习的先进信息技术设施及应用体系不断健全,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90%以上。

  构建更具活力的体制机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教育发展规律的教育体制机制全面建立。办学体制逐步优化,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加快推进,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不断健全,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达90%以上。公共财政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教育投入机制更趋完善。教育对外开放不断扩大,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广泛开展,教育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

   实施更有成效的社会服务。各级各类教育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与人口总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相适应,人才培养基本满足现代化建设需要。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大幅提升,形成一批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高水平科技成果,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成效显著,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

  表一:2020年江苏教育发展(教育现代化)主要指标

1、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

98%以上

2、义务教育巩固率

99%以上

3、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95%以上

4、高等教育毛入学率

60%以上

5、留学生占普通本科高校在校生比例

5%以上

6、高校应用研究开发成果转化率

80%以上

7、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

年终就业率

70%以上

90%以上

8、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60%以上

9、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

90%以上

10、达到省定优秀标准的各级各类学校比例

80%以上

11、新增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

15年以上

12、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其中: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12.2年

25.8%

13、学生、社会对学校的满意度

90%以上

14、学校对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满意度

90%以上

15、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

高于中央核定比例

16、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

高于GDP增长比例

第三章创新发展职业教育

(十)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统筹规划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筹发展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统筹推进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职业学校毕业生直接升学制度,拓宽毕业生继续学习通道。提高技能型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加大对有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宣传表彰力度,营造尊重劳动、重视技能、重视高技能人才的社会风尚。

   (十一)提高职业教育发展能力。优化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引导职业院校面向经济社会发展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置职业技能人才紧缺专业或方向。重视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围绕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加强涉农专业建设,扩大农村职业教育培训覆盖面。拓展职业教育服务功能,面向“两后”(初、高中毕业后)毕业生、退役士兵、返乡农民、在岗人员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推进职业教育集约发展。组建多形式的职业教育集团,建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合作机制。加强省示范性高职教育园区建设,实行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集聚发展,推进经科教联动、产学研合作。加强职业教育城市与农村合作、南北合作、东西部合作,推进区域共同发展。

  加强职业院校优质资源建设。以省辖市为单位整体规划职业教育发展,推进布局调整,取消不合格职业学校及办学(班)点。实施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加强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到2012年,县级职教中心全部达到省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标准。实施县级职教中心建设计划、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示范专业建设计划和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不断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全面推进中职专业规范化建设,创建一批国家示范专业点。加强职业教育课程开发,根据国家职业资格技能标准和岗位规范,建立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标准和课程标准,形成理论实训一体化教学课程体系,实现中、高等职业教育课程、培养模式和学制衔接贯通。强化职业教育文化课程、专业课程和教学资源库建设,构建职业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实施技工院校示范专业和精品课程创建工程、高等职业教育优质资源建设工程和示范院校建设计划,到2020年,建成100所国内一流的中等职业学校、40所示范高等职业院校、5个高等职业教育园区和一大批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十二)培养高素质技能人才。突出以诚信敬业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以职业能力为核心,改革教学方法和管理机制,强化学生技能训练。完善职业院校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全面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到职业院校从教制度和职业院校教师赴企业实践、学生顶岗实习制度,建设有职业教育特点和行业企业特色的专业文化、校园文化。定期开展教学质量评估,把毕业生的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作为考核职业院校工作的主要指标。支持省有关部门及行业协会、大中型企业成立省职业院校毕业生就业联盟,构建开放、多元的学生就业服务体系。

  推进创业创新教育。加强和改进职业教育创业与就业服务,到2012年,所有职业院校建有学生创业基地和项目。开展职业院校技能竞赛并创新竞赛制度,选拔培养一批技能标兵。遴选40所新兴工业园区职业院校,围绕园区产业结构升级调整专业设置,依据园区企业岗位要求创新课程教材和人才培养模式。

  (十三)完善职业教育体系。适应经济发展方式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健全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探索特殊领域和专业五年制高职发展,支持高级技工教育发展。2011年起试行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注册进入高等职业院校和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学习的制度。完善五年制高职专升本制度,扩大专升本招生规模。

  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互通融合。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课程和师资向普通中学开放,发展中学生职业技能和创新能力。建立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互通的高中阶段学籍管理平台。

  促进职业教育终身化。推行学历职业教育与职业培训并举,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并重。

  (十四)健全现代职业教育制度。政府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增强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宏观管理作用。

   依靠社会力量发展职业教育。支持行业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制定行业职业教育规划和人才培养规格。支持行业组织、企业举办职业院校,或依托职业院校进行职工培训。制定校企合作办学促进条例,健全校企一体办学规范,明确校企双方权利、义务,形成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支持行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教学、生产、经营合一的开放式、示范性实训基地,支持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师生实践实习、订单式委托职业院校培养人才。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实验区,2012年前,在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先行试点,着重围绕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和校企合作等进行改革创新。遴选100所中等职业学校作为省职业教育校企一体化办学模式创新试点学校。

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劳动就业准入制度。把职业能力作为人才使用的重要依据。促进职业院校课程与职业标准融通、教育考核标准与职业技能考核标准衔接。实行职业院校“双证书”制度,支持有条件的职业院校建立职业技能鉴定机构。严格就业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先培训后就业、先培训后上岗规定。

健全督导检查制度。完善职业教育督导评价标准,定期开展职业教育执法检查和督导,促进职业教育政策措施落实。

第四章 提升高等教育办学水平

  (十五)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宗旨,以师资队伍整体素质和教学能力为关键,以科技创新水平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重点,实现高等教育工作重心从外延发展向内涵建设、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转移。

  (十六)建设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大力支持“985工程”高校创建世界一流大学,大力推进“211工程”高校建设,遴选一批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具有较高办学水平和鲜明学科特色的高校进行重点建设。支持具有行业背景的高校保持学科特色和优势,建设优势学科群,提升创新与服务能力。加强重点学科建设,形成基础学科、应用学科、新兴交叉学科等多类型重点学科,以及各类重点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体系。坚持瞄准国际学科前沿与瞄准国家战略目标和服务区域发展相结合,在经济社会发展急需领域建成若干重点学科群。创新学科管理和资源配置机制,推进重点学科与其他教育 科研资源集成融合。实施江苏高校优势学科建设工程,加强能力建设、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到2015年,建设100个与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具有一流创新条件和创新团队的优势学科平台,力争江苏高校国家一级学科重点学科占全国总数的10%以上,部分优势学科进入国际同类学科排名前列。

  (十七)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的中心地位,造就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和数以百万计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扩大高等教育的选择性,采取大类招生、模块化培养、自主选择的培养模式。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技术开发区联合培养人才的机制,建设一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和青年英才培养基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全面推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推行跨校、跨区域、跨类型的学分互认,推行主辅修制、双专业制、多项技能等级证书制,推行本科学生导师制。建立高校区域合作育人机制,深化合作办学试点,推进教学联合体建设,实行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学分互认。

   实施高校教学质量提升工程。及时调整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建立符合时代要求的课程体系。落实教授为本科生授课制度,深化教学改革,注重通识教育,促进文理交融,为学生提供更多的课程选择,拓展学生的知识面。优化教学过程,改进教学方式,引导学生勇于质疑、崇尚真理、追求卓越。建设一批特色专业、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优质教学资源中心。

   强化实践教学环节。优化实践教学内容,构建以能力培养为主线、课内课外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系。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重点建设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与高职实训基地。实施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推进创新实验项目,开展创新技能竞赛,设立大学生实践创新奖。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认定若干企业为合作培养单位,提升工程教育学生的工程实践、工程设计和工程创新能力。

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加强省级质量监控,完善高校教学质量评估办法,建立高校教学状态数据年度统计和公布机制,实行学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制度。完善高校内部质量监控办法,强化教师、院系、学校三级质量保障,建立行业企业、用人单位、教师、学生、家长和中介组织多方参与的评价制度。

实施研究生培养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探索拔尖人才培养规律,强化系统严格的科研训练,为研究生创造良好科研条件。建立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责任制和项目资助制,推行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的“双导师制”。推进研究生专业学位培养模式改革,优化研究生培养类型结构。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科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的紧密结合,加快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建设。实施研究生国际合作培养计划,充分利用海外教育资源培养人才。深化研究生招生改革,突出科学素养、综合素质、创新潜能的考核。积极推进学术型、应用型、复合型等不同类型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加大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抽检力度。

加强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开设创业课程,设立大学生创业实践基地、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到2015年,建设40所省级大学生创业教育示范校、30个省级创业实践基地及孵化基地。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计划,使每一个有意愿的毕业生都能参与相关就业创业准备活动,并得到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采取政府购买岗位、报考公职人员优先录用等措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小企业和中西部地区就业。落实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援助政策,强化公共就业服务。

  (十八)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才发展需求,加强统筹规划,优化资源配置。

  优化区域布局结构。将高校布局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科学合理调整高校设置,使每个省辖市至少拥有一所普通本科高校和多所高职院校。发挥高水平大学的辐射牵引作用,加大“985工程”、“211工程”高校和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对苏中、苏北高校和高职院校的对口支援力度。优化配置沿江沿海高等教育资源,增强服务沿江沿海开发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能力。

   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加强人才规划和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信息,引导高校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及时调整专业,在高年级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大力扶持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专业,积极培育急需的新兴专业,强化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紧密相关的学科专业建设,采用产学研联盟、国际合作等方式,重点加强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环保、软件、物联网等领域的人才培养。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扩大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和应用型、复合型、技能型人才培养规模,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大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力度,优化发展高等职业教育,稳步扩大本科教育规模,构建高等职业教育、普通高等教育协调发展的人才培养体系。

  (十九)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与服务发展能力。大力推进高等教育与科技、经济的紧密结合,围绕国家和地方重大科技目标、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完善自主创新与科研成果转化相配套的高校科技创新体系,大力提高高校科研成果转化率。

   着力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加快科研创新基地与创新平台建设,切实增强高校原始创新和集成创新能力。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充分发挥高校思想库、智囊团作用。建立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科技资源共享机制,大力开展科技创新联合攻关。支持高校优势学科、重点实验室与海内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建立联合研发基地,形成一批一流的学科和科研成果。建立有利于学科交叉、队伍整合和资源共享的科研体制,完善以创新为导向的科研评价机制和分配激励机制,促进科研成果质量提高,科研与教学互动。加强学术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科研环境。

   全面深化产学研合作。支持高校主动融入区域技术创新体系,与地方政府、行业企业共建产学研合作基地。大力推进校企联盟行动计划,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实验室、研发中心等平台,鼓励高校教师到企业转化科技成果或开展联合攻关,选聘一批科技企业家担任高校兼职教授。推动大学科技园建设,支持高校科技人员创办科技型企业。

(二十)促进高校办出特色。以特色建设促进质量提升,推进高等教育高水平、多样化发展。科学建立高校分类体系,实行分类管理、分类指导和分类服务。制定高校分类发展规划,发挥政策指导、资源配置和绩效评价的作用,引导高校科学定位、特色办学,形成各自的办学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第五章 健全终身教育体系

(二十一)构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平台。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整合各种教育资源,提供广覆盖、多类型、多层次、开放便捷的教育与培训,满足社会需求,促进人的个性发展和全面发展。依托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施教机构,建设继续教育基地。开展形式多样的继续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人们多形式、多渠道参与终身学习,使学习与创新逐步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理念和公民普遍的生活方式。到2020年,学习型组织普遍建立,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完备,形成学习型社会。

  (二十二)健全终身教育学习网络。学校教育要以终身教育理念为指导,培养学生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养成终身学习习惯,形成终身学习能力,为个人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积极发展继续教育。稳步推进学历继续教育,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发展职业导向的非学历继续教育,适应发展方式转变,开展大规模的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培训,大幅度提高继续教育参与率。鼓励个人接受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人员提供教育培训,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逐步实行在职人员带薪学习制度。到2020年,全省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60%以上,其中苏南地区达70%以上。

  广泛开展社区教育。实施学习型社区建设工程,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社区教育示范区,逐步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和村(居)民学校四级社区教育网络。选择一批街道、乡镇开展学习型社区建设试点,全省乡镇成人教育中心全部转为社区教育中心。到2020年,全省乡镇(街道)、村(居)社区教育基地全面建成,城市居民参与社区教育活动达60%以上,农村居民达40%以上,形成城乡一体的社区教育体系。

   大力开展农村成人教育。整合培训项目,健全县域职业教育培训网络,积极实施农村经济发展带头人素质提升计划、新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现代农业人才工程。统筹利用各类教育资源,建设农科教结合示范基地。广泛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和农民创业培训,加强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培训,努力为外来务工人员提供更多的培训机会,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

  加快发展老年教育。以老龄协会等老年社会组织为纽带,建设以各级老年大学为骨干、社区教育机构为依托、远程网络教育为重要形式的老年教育体系,到2015年,形成全覆盖的社区老年教育网络。建立养教结合的老年教育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学习环境。

  积极发展社会培训。支持社会力量举办各类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依法规范社会教育培训机构审批、评估和资质认证,健全监管体系,培育社会培训品牌,建设一批省级社会教育品牌机构。

  (二十三)大力开发终身教育资源。建立教育资源开放共享机制,各级各类学校和培训机构主动向社会开放学习场所和教育设施,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多形式的学习培训活动。推进终身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及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公益性文化体育设施免费开放范围,拓展其教育服务功能。

  建设数字化终身教育资源。发挥广播电视、数字传媒等技术优势,大力发展数字化远程教育,建设卫星、电视和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开放教育及公共服务平台,完善省、市、县(市、区)综合性学习网站,建好江苏学习在线网站和终身教育资源网上超市,开发网络学习课件和终身教育课程,建成覆盖城乡的数字化终身学习网络。

  建设开放大学。以广播电视大学开放教育为基础,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整合各类高等教育资源建立开放大学。逐步取消成人高等教育统一入学考试,实行宽进严出的注册入学制度,形成开放式教育体系。

  开展自学考试综合改革。完善“国家考试、个人自学、社会助学”的自学考试制度,改革自学考试内容,完善自学考试功能,建立科学的自学考试专业课程体系和多元化评价机制。

   (二十四)完善终身教育工作机制。将终身教育体系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规划。政府成立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加强统筹协调、政策制定和宏观管理。制定终身教育促进条例,明确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行业、企事业单位、教育机构和学习者的责任及权利、义务,形成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机制。建立一支素质优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终身教育专兼职教师队伍。

  创建学习型组织。制订学习型组织创建标准,党政机关带头,各级各类学校和科研院所示范,社区为依托,发挥民间组织作用。倡导全民阅读,推动全民学习,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构建终身学习激励机制。建立公民学分积累、转换与认证制度。实行江苏公民终身学习卡制度,对公民终身学习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岗位聘任、职称晋升、转岗择业、执业注册等的重要依据。推进不同类型学习成果互认与衔接。

  营造终身教育良好氛围。大力宣传终身教育和构建学习型社会的重要意义,定期开展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全民读书月及社区终身教育节等群众性宣传学习活动。

第六章  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十五)坚持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切实把德育融入各级各类教育,融入学校、家庭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摆在首要地位,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培养学生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创优精神。加强道德教育,强化道德修养,培养良好品质。加强公民意识、文明礼貌、可持续发展和民族团结教育,重视劳动教育、安全教育、生命教育、国防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提高德育工作的实效性和感染力。将德育渗透于学校工作的各个环节,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加强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德育课程、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注重发挥各门课程教学的德育功能。完善德育工作者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着力建设一支高水平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建设体现时代特征、江苏特色、学校特点的校园文化。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等活动,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强化学生德育实践,倡导志愿者服务并使其制度化,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大学、中学和中职学生都要有从事志愿者服务或社区服务的经历。

   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持健康第一,推进“阳光体育”运动,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增强学生体质。加强健康教育,全面实施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重视心理健康和养成教育,培养健全人格。加强美育,丰富艺术教育内容和形式,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加强普通话和规范汉字教学,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重视学生实践教育,教育学生学会动手动脑、学会生存生活、学会做人做事,增强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

   (二十六)构建具有江苏特色的课程体系。把课程教学改革作为实施素质教育的关键措施来抓,加强课程和教材建设,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提高教师教学能力。中小学要按规定开设科学、艺术和实践活动课程,重视校本课程开发,推进初中综合课程和高中选修课程建设,并保证地方课程与校本课程的自主选择空间。职业教育课程要注重造就具有创业创新创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注重学生职业道德、职业素质培养。高校课程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联系,形成有利于学科交叉融合的课程体系。强化课程教学管理,严格执行课程计划,确保开齐开足开好规定课程。实施教育信息化推进工程,探索网络环境下的教学模式,加强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到2020年,建成门类齐全、内容丰富的学科课程资源和学习资源库,基础教育实现学校、学科、内容全覆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分别建成一大批网络课程。

  (二十七)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更新人才培养观念,深化教学改革,创新教育内容和方法,着力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

  注重学思结合,改进教学方式,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激发学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培养学生的兴趣爱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积极思考、大胆质疑,着力增强学生学习能力。

   注重知行统一。加强实践教学,制定实施大中小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指导纲要,开发实践课程、活动课程,完善科技实践、社会实践等培养环节,增强实验、实习、实训的实效。建立覆盖全省的社会实践基地,促进学生经常就近地参加社会实践。全面规划建设青少年校外实践基地和活动中心,推动校外活动中心延伸到乡镇和社区,到2012年,省辖市要建好一批综合性、有特色的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县(市、区)要建好一批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健全大中专学生见习制度。

   注重因材施教。关注学生的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个学生的优势潜能,推行分层教学、走班制、学分制、导师制等教学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学习选择机会和自由发展空间。完善学习困难学生帮助机制。健全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拔方式,改进学生升学推荐办法。提倡名师引领,改进优异学生培养方式,在跳级、转学、转换专业以及选修高一学段课程等方面给予支持和指导。探索高中、高校拔尖学生培养模式,建立拔尖学生特殊培养制度,实行特殊人才特殊培养。按照严入口、小规模、重特色、高水平原则,每年选拔一批拔尖大学生进行专门培养。

   改进教育评价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价标准,改变分数至上的片面做法,将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作为评价的基本标准,做好学生成长记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关注拔尖人才个性特征,促使更多的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科学制订学校和教师工作的评价标准,开展由政府、学校、家长及社会多方参与的教育质量评价。发挥教育督导评估作用,建立科学、公正、权威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评估体系和督导公告制度。

   (二十八)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建立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提高教师课堂教学效率和质量,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规范社会教育机构办学行为。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孩子的课余生活,尊重孩子有益的兴趣爱好,保障孩子的休息时间。

   (二十九)形成推进素质教育工作合力。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级党委、政府及其教育部门推进素质教育的工作责任与保障机制,不得以任何形式下达高(中)考升学指标,坚决制止以升学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评价学校和教师。在教育评估和教育先进县(市、区)、先进学校评比表彰中,对违规办学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对区域内重大违规办学问题严格问责,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改进人才评价及选用制度。调整社会用人机制,拓展多元化人才成长通道。规范职位分类与职业标准,完善专业技术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健全人才合理流动机制,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提高技能型人才待遇。强化人才选拔中对实践能力的考察,克服社会用人单纯追求学历的倾向。

   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共同推进素质教育的机制。宣传、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部门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优秀精神文化产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及家长形成科学教育观和人才观。文化馆、科技馆、图书馆、体育场馆等公共资源要经常性地开展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等各类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学生一律免费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