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会教育”资源建设工作的意见

时间:2016-10-24浏览:714

关于“社会教育”资源建设工作的意见

(试行)

 

根据十八大对社会教育、终身教育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强全省社会教育内涵建设,深入推进我省社会教育工作,结合我省具体情况,江苏开放大学将规划建设一批质量较高、适应与满足社区教育、老年教育需求的学习(课程)资源,现制定相关资源建设工作的意见及要求如下:

一、资源(课程)建设的原则

1、江苏省社会教育资源(课程)的建设,本着整体性与服务性原则,即整体统筹规划,有效建设与整合社会资源,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全系统服务于社会教育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2、社会教育资源(课程)的建设,突出有效性与系统性原则相结合。资源建设的内容既要有效满足学习者的学习需求,充分考虑到学习对象的学习心理,具有一定的知识性、趣味性;又要充分考虑到非学历资源与学历教育资源的互通与对接;能形成系列,且采用分期分批建设的方式,以确保质量。

3、社会教育资源(课程)建设,强调开放性原则,应组织系统内外、专兼结合的课程团队,充分吸收有关高校、研究机构等经验丰富、学养深厚的专业人员参加。

4、社会教育资源(课程)的建设,强调独特性和原创性,在内容与形式上应区别于已有的各类资源,并切忌出现版权纠纷;一旦出现版权问题,由承接单位与项目负责人妥善解决。资源建设完成后,版权归江苏开放大学所有。

5、社会教育资源(课程)的建设,包括视频资源和文字资源两类。视频资源可以分为新建、对现有教学资源的改造整合、购置引进三类;

6、各类资源(课程)的建设,采用项目化管理办法。

项目负责人是经费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同时应接受所在学校的管理和监督。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建设任务科学合理地编制项目预算,经由所在学校审核后,交由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批准,建设过程须根据预算批复严格执行。

项目申报必须由所在学校研究同意。项目立项后,项目承接单位应明确管理责任人,负责对项目建设的进度、经费使用、制作单位的招标等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负责人经费使用的范围、进度、效益等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项目验收工作。

7、“购置”类资源,按照资源建设的总体规划及相关采购要求,由专人负责。

 

二、资源(课程)建设的基本主题

资源(课程)建设在强调知识性、趣味性、生动性、形象性的同时,要注重突出江苏特色与品牌意识,力争打造一批具有较好社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江苏开放大学系列资源(课程)。

 

三、资源(课程)建设标准

    1、资源(课程)的主要呈现形式为视频与文字两种形式;视频资源要充分体现生动性、形象性特色,切忌“课堂搬家”与课程实录;文字资源则要充分体现学习对象的特点,强调普及型与趣味性、知识性、地方性的结合;

2、要有完整的资源(课程)设计,真正体现学用结合;

    3、要充分考虑到观点的准确性和科学性,资源建设过程中应有专人负责内容审核;

    4、视频制作的技术标准要根据江苏开放大学资源建设中心发布的相关规定执行,确保标准的规范、统一;

5、要充分考虑到与学历教育的学分对接问题,资源建设的整体设计中要有一定量的“作业”或“测试”环节;

6、视频资源(课程)建设要形成系列,一次立项建设周期为一年,一般不少于4集。

6、资源建设的内容无政治、学术错误和版权纠纷。

 

四、资源(课程)建设程序

1、江苏开放大学系统内报名申报;

2、由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组织相关专家审核;

3、由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以项目制方式立项;

4、由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下拨部分经费;

5、由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处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中期检查与资源(课程)建设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下拨剩余经费;

 

五、经费使用办法

资源(课程)立项后,根据江苏开放大学《社会教育资源(课程)建设经费管理规定(暂行)》执行。

 

江苏开放大学

2015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