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编辑出版章程

时间:2016-10-24浏览:717

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编辑出版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杂志管理工作制度化、程序化和规范化,提高杂志质量,使杂志更好地发挥其行业内部交流、学术研究园地、前沿信息高地作用,根据《期刊出版管理规定》、《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精神,结合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的实际,制定《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编辑出版章程》。

第二条 《江苏社会教育》杂志是由江苏省教育厅主管,江苏省社会教育服务指导中心主办的,反映本省社会教育发展状况,旨在行业交流的内部资料性读物。

第三条 《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的办刊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刊方向,贯彻“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以开展学术研究,促进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气氛,培养学术人才,提升学术水平为宗旨;积极关注网络远程教育、社区教育和老年教育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现实问题;为全省办学系统传播理论、争鸣学术、沟通信息、开拓视野和展示科研成果提供平台,为江苏发展远程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服务。

第四条 杂志编辑工作要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内部出版物质量要求和评估标准,全面保证杂志的政治方向、学术水平和编辑出版质量。

                        第二章  编委会的职责

第五条  杂志编辑委员会是杂志编辑出版工作的责任机构和指导机构,对杂志编辑出版工作起指导、监督和咨询作用。

第六条  编辑委主任由校长担任,副主任由省教育厅社会教育处负责人和负责教学工作的副校长担任。编委会由学校聘请的相关单位和部门以及全省办学系统学科专家组成。编辑委员会在学校党政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  推荐有学术价值的高质量稿件,受杂志编辑部委托审阅重要稿件,提出稿件取舍建议。对已出版的杂志,认真审阅,提出评价意见。

第八条  编委会每届任期三年。编委会定期召开全体委员会议,听取编辑部工作汇报及工作设想,并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研究。

第三章 编辑部工作职责

第九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新闻出版主管单位有关出版法规和条例,依法办刊。

第十条 根据江苏社会教育的发展状况,制定杂志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及近期调整计划,构筑杂志的整体框架,并按此约组稿件。

第十一条 完善编辑部管理程序,安排好编辑部日常事务工作,保证杂志如期出版发行。

第十二条 按有关规定配备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编辑人员。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创造条件,鼓励编辑参加学术交流研讨和业务培训,了解学术发展前沿和动态,开展学术研究,提升编辑队伍素质。

第十三条 加强对外交流和宣传,发动全省相关单位与部门积极投稿、交流,扩大杂志影响力。

第四章 杂志编辑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  审稿制度。坚持以质取舍的平等性原则,实行编辑初审;专家评审;主编终身的“三审制”;严格把好稿件的政治关、学术关、文字关,对观点新、信息新、角度新、资料新、方法新等具有新意的文章,对现实问题有深入研究并具有开拓性、探索性和导向性的文章,优先考虑采用。

第十五条  编校制度。从内容和形式两个方面对文章进行编辑校对。在不改变原稿观点、面貌和风格的前提下,对稿件的立意、文字表述、逻辑结构等进行加工、润色,不断提高编校质量。

第十六条  编辑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编辑部档案资料的管理,按年度对上级有关出版工作的文件、准印证、获奖材料、编辑部工作规划、重要会议、规章制度、统计报表、出版物原件及样本等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第十七条 稿酬等费用支出。学校保证杂志的基本办刊经费。编辑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向作者支付稿酬,并参照有关标准向审稿人支付审稿费。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经批准后执行,由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编辑部负责解释。

                      

             

江苏社会教育杂志编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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